对喝酒驾车进行分类、定性和处罚

时间:2014-11-11 09:41:44 来源:直辖市 编辑: 客运站

  对喝酒驾车进行分类、定性和处罚

        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喝酒驾车进行了定性,并且对它进行了分类,分别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,另外也采取了处罚措施,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的处罚将加重:

  1.酒后驾车的处罚是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五百元罚款。

  2.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;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二千元罚款。

        有关酒后驾车的法律法规具体可以参照新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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