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昌市金川区发生车祸3死5伤
2011年10月1日,居住在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古城村的高泽春(女)驾驶的甘C-2286*号“江淮”牌小客车,沿金昌市新华大道由西向东行至与广州路交叉路口以西150米处,该车正前与8个行人相撞,造成2人当场死亡、1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、1人重伤、4人轻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。
接到报案后,市**局副局长、**支队支队长王高年带领相关**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案情,指导现场勘查。市政府秘书长任斌相、副秘书长毛万福、市**局副局长弭善庆等领导立即赴现场指挥事故救援工作。
市委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,市委书记张令平、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张应华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方银天对事故的善后处理提出以下要求:
立即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,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,责成市****部门尽快查清事故原因,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。
市卫生部门立即调集全市最好的医疗资源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。
市政府秘书长任斌相、副秘书长毛万福受市委张令平书记、代市长张应华的委托,带领**、卫生等部门负责同志对死者家属和受伤人员进行慰问。
要求市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市**部门妥善协调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。